無限影展

09/27 前導座談

09/27 前導座談會
地點:中山藏藝所
主題:CRPD爆米花,花開好了沒?

主持人:阮安祖、林信廷
與談人:黃怡碧/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、林聰吉/淡江大學公行系教授

座談會文字紀錄

主持人 安祖、信廷 開場白
歡迎來到無限影展的第一場活動。無限影展,要讓更多朋友透過電影了解身障朋友的價值、工作,10部電影都是免費索票就可以看,還有五場座談會。今天是第一場座談會。
台灣近年對身障者的環境越來越友善了?是否還有哪些地方,可以進一步加強?可以從幾個層面分享,比如說:工作。
視障朋友,應該有很多工作的可能性,公部門在身心障礙者晉用這部分做得很好,但很多企業仍侷限在按摩或客服人員。很多視障者有很多的夢想,像當舞者、主持節目,也許有機會來主持活動、演講等,如果可能讓我們公部門、企業、視障者這三方彼此更認識,讓身心障礙朋友可以朝自己夢想去工作,就很完美。
這次影展的電影,其中一部播映是口述影像場。如果生活上沒有人幫視障者作口述,就很辛苦了,這就是這次座談會的主題,我們要來說『CRPD爆米花,花開了沒』

首先介紹在現場為大家翻譯的朋友,
二位是同步聽打員:許翠蓉、陳昱璋
另二位是手語翻譯員:梁毓蘋、王興嬙
還有最重要的兩位專業的與談人,先介紹第一位美女,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 黃怡碧執行長, 另一位專家是 淡江大學公行系教授 林聰吉林教授~林教授是全盲身障者,也是專業的政治學教授。

CRPD前言
是The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的縮寫。
中文名稱是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。CRPD權利是包山包海,簡單說就是要讓身障者的權利跟一般人一樣,包含食衣住行、參政權等。

比如說,生活上常見的『共融遊戲場』,是CRPD,也就是『共融』。讓身障者可以跟非身障者一樣融入社會,平等參與社會,共融遊戲場則是讓身障孩子跟一般的孩子一起在公園遊戲,這是CRPD的體現。

捷運站常見的身心障礙者賣餅乾,也與CRPD有關。這是牽涉身障者工作權,身障者與一般人立足點的平等,不僅是賣餅乾,若能力更好
應該讓他做更多更好的工作。

簡短的說CRPD最重要的是,非身障者可以做的,讓身障者也有權利去做。
如何有權利?給身心障礙者完全均等的機會,機會是關鍵!

黃怡碧:
今天我的任務是很輕鬆的做介紹,稍微介紹一下認識CRPD的心得。過去介紹CRPD都是三小時起跳,再加上前幾天密集與衛福部社家署開會,現在我比較像是憤怒鳥,很難跟大家心平靜氣的說花開好沒,花不只還沒開,而且還在種玉米,所以大家先不要期待會變成爆米花…
先分享我的心得,我最近上課時,會用這張投影片來問上課的夥伴們,看看左右兩張圖,大家覺得左邊比較公平或右邊?
我先用口述影像來說,這是很有名的網路圖,是一場足球賽,有三個肢體、膚色都不一樣的人:一個高個子、一個矮的女生與一個輪椅使用者,他們在門外看球賽,請問大家哪張圖比較像是公平的第一順位?贊成左邊的舉手?左邊不是很公平嗎?圖面上有三個箱子,有三個國民,就是3/3=1,這樣是公平嗎?三個人只有其中一人可以看到球賽,第二位就算踮腳尖也看不到…..
右方的圖是,有一個很高箱子把他挪去給第三個,這位就可以看到了,另外是做資源挪動,用其他東西做斜坡,另一位也可以看到,所以大家好像會同意右方的圖比較公平,讓大家最多人可以看到球賽,像聰吉老師說的,不管你是不是要去看球賽,但你要有機會,和高個子一樣有機會去選擇,所以要讓比較多人,特別是先天條件不一樣的人得到實質平等,國家應該要做資源挪移和再分配。
有人說他的箱子被拿走了給別人用,可以這樣嗎?還是有人可以去問為什麼輪椅使用者,還給他更多資源,斜坡板比起箱子要更多木料
我們要給更多資源,因為他才可以得到一樣的機會,大家都同意右邊比較公平,大家都同意為了環境比較不利他們的人,我們要投入更多資源。
但是,這些化為具體生活中會碰到的問題,我們碰到的問題,也許反對就變多了。
假設現在有一個身障者,有接受高等教育機會,他要來參加考試,可不可以要求用不同的方式考試?例如他手沒有力氣,用紙筆考試不公平,例如我沒辦法寫那麼久,我可不可以要求不要用紙筆,我要求口語表示,但難度相當的考題?
再來,政府提供輔具補助擴視機,可以放大字的倍數,視障朋友說iphone的倍率最大,障者來跟政府說:不要補助我買擴視機,補助我買有擴視功能的iphone,大家同意嗎?本來應該買擴視機的經費拿去買哀鳳?同意嗎?
再想想,大家都是上班族,如果你有憂鬱症,因為用藥關係沒辦法準時上班,是否可以取得同事諒解,他九點起床十點上班?別人是八點到五點,他是九點到七點,大家同意嗎?
再來,如果身障者與你我一樣有就醫、上館子的機會,那可不可以制定,不管大小、樓板、面積都應該是無障礙空間,讓他們不需要跑到台大醫院,就可以就醫?
如果有一名精障朋友,他覺得自己不需要就醫,他在大樓裡大叫,你覺得他應該因此被強制送醫嗎?大家覺得呢?
我在課堂上說CRPD,每次從這張圖開始,幾乎八成的同學說右邊是公平的,但我一題一題問生活的情境,你就會發現支持的越來越少,例如要求無障礙的診所,醫生就覺得倒楣,又或者有必要所有餐廳都要無障礙嗎?是不是大小三百米以上的餐廳是無障礙就好了?
iphone不是只有擴視機,也可以玩遊戲,憑什麼視障者可以用iphone玩遊戲,對明眼人是不是特別不公平?

今天重點是CRPD,大家可能沒聽過CRPD對國內法的衝擊。國內看身障者認定他們是一群手上拿著證明,被國家認證過的身障者,但我要提醒大家,身障者權利公約對於身障者採取不一樣的認定,
它認為身障者身心靈跟一般人不同的人,他稱為是一群身心靈、感官有損傷者,身障者今天無法跟你我一樣,順利就學、就業。造成身障者麻煩的不是他的損傷,而是我們社會、國家、政府。我們推出各式各樣法律、政策設置我們硬體環境,設計交通設施,並沒有將這些損傷考量進去。像是到處沒有無障礙,或到處有語音指示,讓視障者暢行無阻。
想像一下現在公車設置,台北應該是全台最發達的,我們可以查APP搭公車,或現在北市公車亭有即時標示,幾分鐘到達。有想過視障者怎麼知道訊息?若今天也有一個輪椅使用者,他要如何輕鬆的可以跟我一樣搭低底盤公車?
CRPD要說的是,身障者若無法跟我們一樣,平等就醫、就學、就業,他就是被我們環境制度給障礙了,而非他損傷造成的不便,CRPD是要國家投入資源去除外界的障礙,終極目標是身障者、非身障者,一起生活在社會中。

回來看這圖,有次去上課,使用這張圖,有位政府高階工作人員,提出反駁,他說國家 CP值最高的不是把箱子改建成斜坡,而是政府應該拆圍籬,拆了圍籬是不是就沒人要看球賽了?我們好好使用高速網路,要求業者直播球賽,讓身障者在家看電視。
我們要的是這樣嗎?為何這麼不便?我們這樣做,讓他們三個先天、後天條件不同者,一起站在圍牆外看球賽。最重要的事情是期待障礙、非障礙者都可以看這場球賽,並且期待【一起】看球賽,一起做一件事情是CRPD期待的共融,為了要【在一起】。

提一下最近新聞:古亭捷運站大樓,有喜憨兒基金會入住,建立給自閉症夥伴白天有地方去,同時學習職業訓練、做餅乾。
大家猜猜發生甚麼事情?大家被拒絕了!當然被拒絕了
更早以前的事,距離古亭站500公尺外的麥當勞叔叔之家,在法扶附近,主要設置給重症兒童父母,來台北就醫可以住宿的地方,像旅館,是給重症孩子父母住的。大家都知道結果,那是是錦安里、大安區,他們要來居住的時候,里長貼了告示『誰說癌症不會傳染?』整個錦安里,就算流血,死也不讓他們搬進來。

更早的 1982年,30幾年前的楓橋新村,第一兒童基金要做一個智能障礙者的家園,當地抗爭,基金會寫信給蔣經國,要求他開放讓智障者進入社區…..我每次講到這事都很激動,聯想到 1952年美國的案件
這張圖片,中間有一群黑人的青年,旁邊有軍隊,他們在幹嘛?當時是教育隔離,黑人、白人分開受教的學校,後來美國大法官認定,學校的隔離是違背美國憲法平等的原則,黑人也有權利進入主流學校,但學校誓死不從,所以動用國民軍,護送這九位黑人青年進入學校就讀。我每次提到台灣的社區隔離,就想到楓橋新村的案例,已經30年過去了,卻與1952年的美國沒差異,社區的抗爭強烈到或許要動用軍隊,才能讓身障者入住家園。

剛剛提到就業,在CRPD中有個重要條款,賦予身障者的重大權利,要求雇主、學校、政府實現身障者被公約保障的權利,要求這些義務承擔人,根據具體需求改變平常提供服務、工作方法。

舉例說,我是憂鬱症患者,需要調整上班時間,這是雇主該負擔的,照理說要依照我的要求調整我的工作時間,因為這是為了實現我的就業權跟工作權。今天若是來人約盟工作,大家都用一般電腦,但視障者可能要求要盲用電腦才能工作,除非人約盟證明他的要求超乎合理標準,否則我們應該彼此協商,讓視障者安心在我們單位工作。

但可想而知,身心障礙者要很勇敢跟雇主提出要求,才能實現這權利。

回想一下,剛說的社區排除案例,30年來,雖然我們身權法賦予身障者安居樂業、入住社區,也有給政府裁罰權利,若社區都不同意
實際上可以開罰。大家猜猜30年來有開罰過嗎?答案是沒有。

查不到任何資料,政府有動用公權力讓身障者入住,而且在社區拒絕狀況下,真正裁罰,幾乎沒有看到。

因為政府會說你們要長期相處,現在相告了,以後入住會有衝突,但這顯現的是:政府不認為身障者可以理直氣壯入住社區。

障礙者要入住,好像要委屈一點,被認為會造成房價下跌、讓人不便。所以要委曲求全,靜待各界協調,最後結果卻是換地方。這凸顯出,讓身障者出來面對社會是困難的。
因時間不多,最後兩張投影片,希望跟大家一起努力,重要的是身障運動要說的是:不要替我做決定。一提到身障者權利公約,是聯合國提出的國際人權標準,是世界人權宣言,羅斯福夫人也是起草人,最後回到聯合國,這提醒我們:普世人權始於何處?如果一開始我們沒辦法在家裡、辦公室,都不能發芽,更不用說開花….
我們要從看不到的地方開始做起,否則就算在聯合國做得更漂亮,都是假的,希望在地圖上看不到最靠近你我的地方,讓靠近CRPD的標準可以開花。

主持人問:
CRPD是聯合國公約與台灣有什麼關係?

黃怡碧:
因為只有聯合國會員國要通過CRPD,但政府用一個有趣的方式,就是CRPD施行法。2014/12/3是身障日,政府要依法行政、依法裁判,
這CRPD施行法就是要遵循的法律,人約盟是施行監督聯盟,有40多個團體一起做這事。

主持人:
接下來請林聰吉教授分享

林聰吉:
剛剛黃執行長講很精采,我要講的都被講完了….這是後面的發言者的困境。她剛說的是執行上的困難,我要說的是這個世界是被觀念決定的,如果觀念改了,世界會跟著改,如果觀念不改也沒辦法。
為什麼有CRPD?我們對障礙者的觀點是給他錢、給他福利與醫療,不把他們當人看,這就是醫療模式,後來再發展出社會模式,這是把障礙者當一般人看,只要給機會,立足點平等,任何地方都可以表現和一般人一樣。
其實CRPD,是社會模式實踐結果,把障礙者當一般人看,在不同地方做規定,讓他們食衣住行、參政、決策的權利,一般人有的也都要有。所以2014年開始,政府有硬體建設,有很多條款,包括對障礙者就業輔導、實際補助等等。
但是,如同黃執行長說的,要給身障者立足點,但請不要在我家門口,不要住在我家的社區中,請不要….只要跟我有關,都不要….為何這樣?
因為不只在CRPD執行困難,這是台灣民主政治上,最根本的弊病。民主政治執行號稱三十年,真的可以感到驕傲嗎?我覺得沒有
最近學術界在談:民主政治正在死亡
民主政治死亡了嗎?我們徒有制度,但沒有硬體,民主政治裡說民主就是選舉?
錯!
不是只有選舉,還有其他的部分,在這個情況下,發生什麼問題?我們很常說要什麼,可是我們不會說我們要容忍什麼。
當代的基礎是個人主義,要從個人的平等自由..等開始談起,起源是英國的洛克,他倡導基本自由平等,大家卻忘了他出了一本小說是論容忍,洛克說我們要平等,可是我們一天到晚要自由,卻太不容忍、沒有同理心,媒體記者、主播都那麼漂亮,卻充滿了語言的暴力。常有人說你腦殘,如果你家有智能障礙者,聽到這個情何以堪?
這個社會沒有同理心,昨天的報紙,報導蘇院長和韓市長爭辯南沙島是否可以開採石油,蘇院長說韓市長睜眼說瞎話,韓市長說你全盲,藍綠亂鬥就算了,怎麼會拿身障者的特徵在講呢?
但大家是否都這樣?社會缺乏同理心,社會夠不夠好?是否文明?要看社會怎麼看待身障者,看社會對對弱勢者的心態。
在捷運上,我不只一次遇到,前面的婦人帶著小孩,她打小孩說不要吵,再吵就和那個叔叔(我)一樣,這些話我還聽得到,太奇怪了,婦人覺得我看不見也就聽不到嗎?大概覺得我腦袋也壞掉,像這樣的經驗很多。如果我們沒有培養同理心,就沒有辦法落實CRPD。
另外,我們對外配、移工是不是也是如此?叫大陸妹,是不是歧視?叫大陸人阿六仔,是否也是呢?還有稱呼邦交國是黑朋友、小朋友,這樣也是歧視。
若不能容忍,比自由更重要,再怎麼樣的硬體、法案都沒有作用,這是一個社會整體的問題。從這裡思考,包含在網路上的用語,是否可以有更多同理心,匿名的網路社會中有更多同理心,不要用惡毒的語言,但現在年輕人都是這樣。
在捷運上,你自己仔細聽,年輕人會說粗話,動不動就說屁啦、三字經,在網路上看到【靠北網站】依靠得靠,台北的北,靠北這字很難聽!我是南部來的孩子,小時候敢說這個話,會被阿公打死。靠北是甚麼?是詛咒你爸爸去死…可是,現在將這樣的字眼當日常用語,甚至不要說有人說XX娘,那是表示性侵你媽媽耶….
現在年輕人把這當口頭禪,不知道這是髒話,一天到晚說,希望你爸快點死,要性侵你媽媽,這樣社會夠文明嗎?談民主? 這樣社會可能對障礙者、外配、外勞有容忍度嗎?基本的問題在於社會的同理心,這才是社會根本問題,媒體記者、政治人物都是,要思考是否可以從日常生活裡面去成為富而好禮的社會
請各位不要奢求太多,請從網路自我節制開始,從旁邊的人不要講粗話,不要說靠北、不要說XX娘開始,從這邊開始才會有同理心。
不只是障礙者,對所有人都要有同理心,因為面對高齡化社會,老年和障礙有高度關聯性,未來這個社會會看到更多障礙者。我們必須要知道,障礙者不是奇怪、不是邊緣,是正常,只是一個跟我們有若干差異的人,如果有給補助,障礙者都可以跟我們一樣,如果可以有這心態,才可以面對未來高齡化社會。

主持人:
推動人權要從基本態度觀念出發,公部門推動上有沒有困難?

黃怡碧:
好大的問題~觀念確實很重要,需要改變的。CRPD對障礙者的定義與過去是非常不同的,政府往往把福利、權利這二者搞錯,政府傾向把身障者當福利接受者,應該要放寬對障礙者的定義,要用CRPD的作法,讓身障者多數可以實現權利,最重要該做的是去除外界阻礙,包含物理環境、各式各樣資訊傳達的形式,政府必須投注資源在公共事務上,不僅只是發錢給身障者,但是政府擔心放寬身障者的定義。這表示要拿錢的人變多,其實這是兩回事,不是所有身障者都需要社會福利津貼、補助。如同聰吉老師說的除了身障者,臺灣是高齡化社會,老人也有視力、聽覺問題,應該有無障礙設施、軟硬體。願意花較多資源放在外在阻礙的解決,可以得到利益的,不僅有障礙者,國民也可以得到好處。但政府很害怕這樣的觀念,無法把權利、福利的主張者、接受者區分清楚。
這也會讓一般人認定,障礙者是很怪的一群人,因為大家沒有與障礙者接觸的經驗,當社區中出現障礙者,先是抗拒,因為陌生。
但我們若做好相關措施,讓他們踏入社區,相處久了,就認識障礙者,不會有恐懼,這是很多互為表裡的問題。

主持人:
開放讓觀眾可以提問,提問的觀眾,送爆米花

與會者提問:
台灣有CRPD國內法,舉一個簡單的例子,國家依法個人助理的服務,
CRPD說不可以收費,可是…….

黃怡碧:
我想有點理解他的意思,大家認識他嗎?他是孫嘉梁,現在服務於中研院數學所,是數學博士,他剛說個人助理的部分,CRPD明確規定個人助理不該收費。
稍微說明這部分,直接找CRPD本文,並沒有這個說法,但CRPD關於自立生活的解釋是要讓身障者有權利在社區生活,說的很清楚,沒有一位身障者需要為自己的障礙付費。因為障礙就像是樂透,誰都不知道何時要發生,沒人要為了天上掉下來的樂透而負責,應該負責的應該是國家。
CRPD第五號一般性意見書,內容是說應該由社會局派人評估,國家應該付幾個小時免費的服務,萬一超過時數開始由障礙者本人付費,就是根本沒有免費。雖然政府有核定時數,我記得只有中低收入戶可以完全免費,或者算是核定時數內也要付費。
影展中有一部日本電影(編按:三更半夜居然要吃香蕉?),主角為了不想進療養院,努力找志工協助,讓自己可以在社區生活。如果CRPD已經成為台灣的法律之一,從這裡衍伸,台灣的個人助理應該是不用收費,但現在並不是如此,那現在應該怎麼辦呢?我們應該要繼續努力。謝謝家梁的分享

主持人:
還有誰想分享?或問問題?

與會者:
我想問聰吉老師,今年是選舉年,星期五晚上不談選情,不單調嗎?
障礙者出來選舉呢?日本最近有一位,參與政治也是對CRPD推動、障礙者權利促進。剛剛把我們民主說的很讓人傷心,台灣有這樣可能性嗎?可以進入政治,有機會嗎?

林聰吉:
當然有機會,因為台灣能不能勝選與是否有障礙沒有關係,和網軍比較有關。按照今年的選戰,網路是關鍵。我們常說亡國感,媒體才會亡國。剛剛問到說,障礙者從政,其實障礙者有沒有權利去從政?以前的五年級生、四年級生,小時候有職業,勞工團體、漁業團體、商業團體為何現在沒有?
基本上不需要,勞工權益不一定說,只有勞工就要選勞工立委,漁民權益,未必只有漁民立委才可以選。
從政需要很多政治考量,包含你的能否看懂法案,能不能去跟各方妥協、談判等,實際上這些不需要障礙者親自去做。但重要的是,障礙者聲音必須在決策過程被表達,被表達後,透過政府官員、立委去制定法律、執行法律。障礙者自己要變成政府官員或是立委的機會,兩者沒有必然的關係,最主要是障礙者的聲音必須要清楚表達出來。
我要強調,障礙者必須自己要有意識,不能單靠一名障礙者立委,或障礙者要跟其他利益團體一樣,用集體壓力尋求對障礙者有利的政策。
我常在各種團體內說障礙者若要一般人對你重視,只有3個方式,參與、參與、參與。

黃怡碧:
我可以回應一下。我的觀點跟聰吉老師不太一樣,因為沒有我們,不要替我們決定,在最有決策的位子,恐怕對障礙者是最重要。
舉例,日本這兩個國會議員並非靠自己參加區域選舉選上,而是被政黨提名,類似我們不分區名單而選上。我們國家障礙委員,如楊玉欣委員、王榮璋委員等,或障礙者的家屬身分,透過政黨提名擔任國會議員,這是有指標性的。日本這兩位重障者議員進入日本國會,大幅改造國會環境,甚至有一位多重障礙者無法用語言,因為他是重度腦麻無法講話,國會重要的就是為民口舌,若他現在無法用語言發聲,怎麼處理?他占據重要位子,所以有示範作用,現在日本國會的環境要全面無障礙。
國會議員審議、溝通方式也要全面無障礙,我占用很多時間,我要說的是,今天身障者要跟你我一樣,成為候選人,或許障礙者需要更多資源。

過去英國在經濟狀況很好的時候,曾給障礙者參選補助,為何呢?
比方他今天要發表政見,若聽障者會需要手語翻譯員翻譯。事實上去年地方選舉,歐巴桑聯盟在宜蘭推出一個聽障代表來選舉,過程中他曾向中選會申請相關參選資源,因為他無法像你我如此溝通,結果中選會依法無據,拒絕了。所以我們需要障礙者到決策位置,但到達這位置前,需要國家協助、資助,促成實質平等。

主持人:
謝謝發問,還有兩位專家分享。

林聰吉:
再來講講選舉,我的專長是研究台灣選舉,基本上身障者的願望很卑微,有投票權的人,可以隨心所欲的投票,但身障者連基本的公民權都辦不到,充滿太多障礙,輪椅族或腦麻去投票所,需要更多時間,就不想去,去了會被刁難,我們也可能反應很久。這些我要說有解藥,改變投票制度,現在是定時定點,在戶籍所在地投票,投票日八點到四點才可以投票,這很落後的,台灣制度很落後,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只有一種投票方式。我舉出一個有利於所有人的,就是提前投票,投票日不要只有一天,鎖定投票日前兩周,如果這樣,身障者有更多的時間可以去投票,輪椅族可以去,腦麻也可以想要怎麼去,可以解決很多問題,也可以提升投票率。
前兩個月的新聞,公民投票不讓綁選舉,這是很罕見的,我們會放一起,以去年的例子來看,投票時間拖太長,如果提前投票都可以解決,
日本也是用這個制度。
我在各種場合都這樣說,但政府因為政黨的私益,不願意去做,今天就不談這部分了。

主持人:
謝謝教授,真的講也講不完。如果大家有興趣的話,林教授六月有寫一個文章在”障礙研究五四三”的平台上,很有趣。
因為時間關係,今天到此為止,請大家大合照,留下照片,大家一起拍照。
謝謝大家。